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

4個女大學生騙十餘位好友 借貸近200萬

4個女大學生騙十餘位好友 借貸近200萬


原標題:4個女大學生騙十餘位“好友” 借貸近200萬
漫畫 胡義翔  隻因為幫同學一個忙,結果背負瞭數萬元的貸款,並且這個貸款至今仍在不斷產生利息……在長春某大學上大一的小鄒(化名)就因為講義氣好面子,攤上瞭這麼一筆債務。無奈之下,他隻好將事情告訴瞭父母。如今,這筆債務究竟是否需要償還?究竟該償還多少,成瞭小鄒一傢人最關心的事。而且因為這筆債務,小鄒表示自己學習受到瞭嚴重影響,甚至害怕再次回到學校。
  更讓人吃驚的是,這樣的事情並非個例,僅小鄒父母聯系上的,就有十餘位在校大學生牽扯到瞭這樁校園高利貸事件中,涉案金額已接近200萬元。
  1他是這樣被騙的……
  小鄒的遭遇有些離奇,但卻和其他被騙大學生的遭遇極其類似。
  第1步:接到朋友電話讓幫忙
  5月15日中午,小鄒接到好朋友傅某的電話,想讓小鄒幫她一個忙。
  “她在四川上大學,電話裡說她有一個閨蜜在長春上大學,讓我照顧一下。如果有事求我,讓我幫著辦辦。”小鄒說,因為和傅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,他對傅某很是信任。
  第2步:朋友的朋友領他去貸款
  當天晚上,小鄒就接到瞭傅某閨蜜梁某某的電話。梁某某表示自己正在從事兼職,為一傢貸款公司刷單,希望能利用小鄒的身份證辦理一個貸款,並一再承諾事情十分穩妥,不需要小鄒償還任何債務。
  “她當天晚上就提出領我去貸款。我說學校有活動不方便。她說可以等到我忙完。我實在推脫不過瞭,就答應瞭。”小鄒說,當天晚上9點多,梁某某打車來到其學校,將小鄒和小鄒的一名室友帶到瞭凈月的一棟大廈內。“上樓前,她跟我說,‘別跟樓上人說是我領來的,就說你自己想要貸款’。我上瞭樓就按照她的意思向一個姓張的貸瞭款。”
  第3步:借貸3萬,開瞭兩份合同
  小鄒記得,上樓前梁某某給他開具瞭一張借款合同,合同上標註梁某某向小鄒借款7萬元,借款時間是2016年5月15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止,並按瞭手印。
  在一個狹小的辦公室內,小鄒以要去旅遊的名義,向張某申請貸3萬元的現金。“他先是把我手機拿過去瞭,然後把我親戚的電話都記下來瞭,還讓我當著他的面給我爸打瞭一個電話,就是確認我們的關系。”小鄒說,隨後張某取出兩份借款合同,一份標註借款4萬元,一份標註借款5萬元。“他說到月末,就得還給他4萬元,那個5萬元的借款合同是怕我到時候還不上。”看到兩份巨額合同,小鄒頓時打瞭退堂鼓,但此時梁某某表示,會給小鄒補簽一份兩萬元的合同,並且會幫小鄒還錢。
  第4步:到手3萬直接交出去
  最終,小鄒在兩份合同上簽瞭字,並按瞭手印,同時將得到的3萬元現金交給瞭身旁的梁某某。臨走時,梁某某給瞭小鄒100元打車費,並承諾一定會在5月30日前替小鄒還清欠款。
  第5步:快要還款瞭,電話不接瞭
  自從簽瞭借款合同,小鄒始終坐立不安,總覺得心裡不踏實。5月26日前後,他多次聯系梁某某,但對方不是不接電話,就是不回短信,這讓小鄒心裡更沒瞭底。眼看著還款日期就要到瞭,無奈之下,他隻好將情況原原本本的告訴瞭遠在吉林市的父母。
  2被騙的還有更多人……
  “我兒子是29日跟傢裡說的,當天下午我跟孩子父親就趕到瞭長春。”小鄒的母親薛女士表示,她趕到兒子學校的當天下午,就聯系上瞭另外7名傢長。“都跟我兒子一樣,都是借瞭高利貸,而且矛頭基本都指向四個小姑娘,這四個小姑娘就包括騙我兒子那個姓梁的,這幾個小姑娘都是一起的,指向小梁的最多。”
  未按時還款接到恐嚇電話
  29日當晚,薛女士和其他傢長一同趕到瞭福祉大路派出所報案。
  “民警接待瞭我們,錄瞭筆錄,但沒給立案,說我們屬於民事糾紛,讓我們回去等消息。”薛女士表示,就在等消息的幾天內,她和親屬多次接到瞭貸款公司張某的電話和短信,內容一致,就是讓小鄒盡快還錢。“我們都有錄音,打電話就是恐嚇,說要是不還錢,就把孩子怎麼怎麼的……”薛女士表示,為瞭交流方便,這些被騙學生的傢長建瞭一個群,截至6月初,群內已經出現瞭11名被騙學生的傢長,這些學生少則被騙三四萬,多則十餘萬。
  四個女生利用關系騙同學
  6月初,薛女士接到瞭消息,梁某某已經正式被批捕瞭,而且已經被抓起來瞭。
  “我們找人打聽瞭,梁某某已經被定性為詐騙瞭,同時公安機關還對她的同夥邵某某下達瞭批捕令……”薛女士稱,7月20日,群內的傢長們再次趕到瞭福祉大路派出所,為各自的孩子補立案手續。“當天到現場的傢長將近20人,我們在核對信息時發現,被騙的這些學生都是梁某某、尹某某、張某某、邵某某的同學或者朋友,這四個女大學生就是利用各種同學關系,以自己用錢需要貸款或給對方介紹兼職刷單為名,騙領同學用身份證到事先安排好的、所謂貸款公司老板張某處辦理貸款合同,然後將同學貸出來的借款直接拿走。她們就是在利用同學們的信任,然後引誘身邊人進入這個詐騙的團夥中。”薛女士稱,僅當天統計,梁某等4人涉案金額接近200萬。
  大多數傢長已支付貸款和利息
  “當天信貸公司那個張某也趕到瞭現場,認出瞭一個向他借錢的孩子,就在派出所門口堵著這個孩子。後來派出所的警察出來瞭,說屬於經濟糾紛,不準鬧事。這個孩子和傢長在其他傢長的掩護下才得以脫身。”薛女士認為,所有的貸款均從張某所在的信貸公司放出,這件事與張某脫不瞭關系。
  另一名學生傢長王先生則悄悄告訴記者,其實這起校園高利貸事件中,大多數傢長都已經支付瞭貸款金額和利息。“群裡大多數傢長都已經將錢還給這個貸款公司瞭,有的還款金額都是貸款金額的一倍,畢竟孩子以後還得在長春上學,很多傢長怕孩子到時候真的出事。”
  “現在梁某某已經進去瞭,等著法院判決吧,孩子的學還得上啊……”另一名傢長表示。記者從警方瞭解到,此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。
  3他們為何頻頻被騙?
  7月27日當天,新文化記者輾轉聯系上瞭幾名在此次高利貸事件中被騙的大學生。與他們交談的過程中,這些大學生悔恨最多的,就是對友人的輕信,以及對自身缺少社會經驗的遺憾。
  被騙人小於是梁某某的高中同桌,此次騙局中,她失去的不僅是金錢,還有友情。“我根本就沒懷疑過她,我倆認識這麼多年瞭,真沒想到她竟然會坑我。”小於表示,直到事情發生後,她都難以相信自己竟然被最好的朋友騙瞭,“要是缺錢,我可以借給她,但為什麼偏偏要以這種形式來騙人呢。”
  小鄒則在事後檢討自己,“我太要面子瞭,原本其實可以逃離這個騙局的,但就是因為是朋友的朋友,我不好意思拒絕,這才栽瞭跟頭,還是社會經驗不足。”而介紹小鄒認識梁某某的擔保人小傅,則在知道事情始末後,以淚洗面。
  “說到底,我們都是被感情牌騙瞭。都是打著友情的幌子,讓我們誤以為她們真的出現瞭困難,沒想到背後等著我們的,就是巨額的債務。”被騙者小丁很是懊悔。
  新文化記者發現,在這個騙局中,所有被騙者都是大一新生,“大一學生還有好幾年學要在長春上,比較好控制,貸款公司就是利用這個心理,所以傢長們就得乖乖替孩子們買單。”傢長王先生一語道破校園高利貸的核心。
  律師說法
  法制觀念淡薄 值得深思
  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海波對此表示,通過公安機關立案查明的初步情況,小鄒等在校大學生被騙財物數額較大,梁某某等因涉嫌詐騙犯罪被刑事拘留。小鄒等被害人需要最遲在公訴階段向檢察官就被騙數額報案,法院在審理後會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。屆時,如涉案的罪犯不能依法對被害人進行償還,被害人有權通過強制執行程序執行罪犯現有的及將來所有的財產。本案的案情並不復雜,但值得深思的是眾多在校大學生法制觀念的淡薄,證據意識的嚴重缺失。生活中經歷的客觀事實,必須要通過證據來恢復才得以呈現,這就是法律人經常說的法律事實。法律事實極可能會與客觀事實不一致,但這就是法律規則,也是人們為何高度重視證據的所在。新文化報( 王躍)
  來源:新文化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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